国家于20__年5月14日发布第11号令《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此后,于20__年10月31日发布了《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__年本)》,进一步明确了当前核准的投资项目核准的重点,对核准的放权,做出了较大的调整,相当一部分项目下放到省级或地方核准。
核准重点的调整和项目核准放权到省级或地方核准后,如何把握核准的程序和质量,亟待规范。
项目申请报告是项目核准的基础,专家评估是核准的重要咨询依据。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和专家评估工作,与目前进行的投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形势,存在一定的不协调。为规范当前的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和评估工作,作者根据自己对相关文件的学习和领会,并结合个人参与的审查和编写实践,对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与专家评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以期为项目核准工作尽其所能,限于水平,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1、编制与评估(审查)的背景
1)20__年7月16日,发布了《关于投资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决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明确“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2)为落实[2004]20号文度与之相配套,国家于20__年9月15日发布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19号令)。
3)20__年,国家发布了《企业投资电力工程项目核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电力细则,未检索到正式稿)是配套[2004]20号)和国家第19号令的。(注:其“附件二:火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内容要求”,与20__年的通用文本规定大部分不相一致,审批制的色彩较浓)。2004开始,到20__年,火电项目的申请报告基本上按电力细则编制。
4)20__年5月28日国家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以下简称通用文本)。该通知是配套国家第19号令的。
5)在20__年以后编制的火电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正文部分均采用通用文本,已不再采用电力细则,但保留了“火电工程项目项目申请报告附表”。
6)国家于20__年6月2日发布了《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20__年第37号公告,用以规范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工作。
7)国家于20__年8月16日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第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审批、核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XX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简称"项目"下同),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设篇章”。
8)国家于20__年5月14日发布第11号令《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自20__年6月14日起施行)(以下简称11号令),指出“本办法自20__年6月14日起施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第19号令)(以下简称19号令)同时废止。中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并颁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主要行业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但是,这些示范文本目前尚未出台(检索不到)。
9)20__年12月10日《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要求对于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并要求20__年底前公布取消。
10)为落实上述国办发〔2014〕59号通知,20__年底前,即20__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编办《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99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一律不再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的详细目录。
2、编制与评估的原则
2.1编写
1)因与11号令尚无相应配套的文件和规定,项目申请报告格式及内容深度可暂以20__年的通用文本为基础,结合11号令的相关原则和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2)关于项目概况
与19号令相比,11号令强调“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应当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依法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并加强监督管理。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项目核准机关不得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
另根据国家20__年第37号公告,项目概况是为拟建项目的核准咨询评估相关章节编写提供项目背景基础。同理,项目概况也应是为项目申请报告提供项目的背景。为此,相应的项目申请报告的相关内容,特别是项目概况的内容,不应过多引用可研报告的论证比选过程,应予精炼和简化,篇幅不应过多。
3)项目申请报告应为评估(审查)提供必要的信息。根据11号令,项目核准机关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
(二)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技术和准入标准;
(三)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四)不影响我国、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五)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此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深度应与其对应展开论述,这是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心内容和重点所在。
4)目前项目申请报告推荐的目录结构
1、项目单位概况;
2、拟建项目概况;
3、发展规划、产业和行业准入分析
4、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5、资源利用
6、节能方案分析
7、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8、经济影响分析
9、社会影响分析
10、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视项目特点)
5)说明
1)项目申请报告各章节的内容深度应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
2)根据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__年本),明确“火电站:由省级核准,其中燃煤火电项目应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
热电站:由地方核准,其中抽凝式燃煤热电项目由省级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
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应补充项目所在地的能源消费控制总量的影响和地区煤炭消费目标的分析。
3)关于项目申请报告有关招标的内容,根据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和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__年本),火电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无需编写有关招标的内容。
4)鉴于目前关于简政放权的文件陆续发布,应与时俱进,及时调整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
2.2专家评估(审查)
2.2.1评估专家
对项目申请报告的专家评估结论是为核准机关核准项目提供的重要咨询依据。咨询单位在接到评估任务后,首先要选择评估专家。
正如前所述,专家评估的重点应是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角度进行评估论证,项目的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等不是评估的任务。为突出对
这些评估核心内容的评估,评估专家的人选除了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背景外,重要的是尚应熟悉项目核准的相关标准,最好还具有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和(或)参与评估的经历,以便按评估的重点对项目申请报告提出准确的评估意见。避免在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内容,主要是技术方案的细节上过多纠缠。
2.2.2评估要点
1)形式评估
主要包括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深度进行评估;核实编写单位资质是否为相关专业的甲级资质;核实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或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包括附件出文单位的级别是否适当等等。
前置要件的支撑文件是否必须齐全,经鉴别属于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支撑文件可以删减。
2)要素评估,专家应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提供的以下要素,根据专家个人的专业所长作出全部或部分评估意见:
(一)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的评估;
(二)发展规划、产业和行业准入评估;
(三)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评估;
(四)节能方案评估;
(五)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评估;
(六)环境和生态影响评估;
(七)经济影响评估;
(八)社会影响评估;
(九)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评估;
(十)提出主要结论和建议。
3当前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根据2.1的编制原则,当前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需体现11号令的相关原则,以通用文本为基础,可有如下调整:
1)拟建项目概况宜单列一章,其中需简化技术方案的论证及投资和财务分析的表格。
2)根据11号令,项目核准机关要对项目是否“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技术和准入标准”进行审查,故“通用文本”的“发展规划、产业和行业准入
分析”一章需按此要求调整,在行业准入分析部分增加项目和申请单位行业准入分析的内容。
3)在对项目产业的符合性分析上,需要正确识别项目的产业属性(第
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准确辨识项目所属的行业,以便正确选择相应的技术和准入标准;
4)不采纳电力细则的“火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内容要求”的“火电工程项目项目申请报告附表”。
4.1必备附件
项目申请报告的附件,重点突出资源(燃料、土地、水源)、环保、节能方面等核准前置要件的支持性文件,主要包括:
1)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
2)路条()
3)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6)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4.2可简化的附件根据《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999号,下列事项一律不再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
(一)银行贷款承诺;
(二)融资意向书;
(三)资金信用证明;
(四)股东出资承诺;
(五)其他资金落实情况证明材料;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七)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八)电网接入意见;
(九)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
(十)铁路专用线接轨意见;
(十一)原材料运输协议;
(十二)燃料运输协议;
(十三)供水协议;
(十四)与相关企业签署的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意向协议;
(十五)与相关供应商签署的原材料供应协议等;
(十六)与合作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协议、框架协议(中外合资、合作项目除外);
(十七)通过企业间协商和市场调节能够解决的协议、承诺、合同等事项;(十八)其他属于企业经营自主决策范围的事项。
4.3其它属于企业经营自主决策范围的附件
其它属于企业经营自主决策范围的附件一般包括:
1)厂址的地震、地质灾害、军事、文物证明;
2)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3)水资源论证及批复;
4)排水协议;
5)脱硫、脱硝剂供应协议;
7)供热协议,等等。
项目申请报告一般需要附总平面布置图。
1)根据国家第11号令和的《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__年本)》,进一步明确了当前核准的投资项目核准的重点,对核准的放权,做出了较大的调整,相当一部分项目下放到省级或地方核准。
核准重点的调整和项目核准放权到省级或地方核准后,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和审查应适应简政放权的形势,与时俱进,把握好核准的程序和质量。
2)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深度在与11号令配套文件出台之前,目前应以20__年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为基础,结合国家新发布的进行编制,电力项目不应执行和采用20__年的企业投资电力项目核准细则,包括“火电工程项目项目申请报告附表”。
3)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与评估应突出项目的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外部性”方面,这是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心内容和重点所在。
4)对于项目的“内部性”因素,即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内部性”条件,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项目申请报告需要引证相关内容以作为项目概况提供项目背景。项目概况的内容,不应过多引用可研报告的论证比选过程,应予精炼和简化,篇幅不应过多。
5)项目的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等不是项目申请报告评估的任务,应避免在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内容,即在主要是技术方案的细节上过多纠缠。
6)项目申请报告的附件,应重点突出资源(燃料、土地、水源)、环保、节能方面等核准前置要件的支持性文件,对于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的支持性文件经辨别和筛选后可以从简。
7)根据和国家的文件,省级或地方可能也制定了有关规定,对此,项目申请报告编写时应予以充分尊重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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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国家11、19号令、电力细则和通用文本的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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