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兜白养生。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农村土地使用转让程序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转让程序是什么?

来源:兜白养生


本文详细阐述了农村土地使用转让的程序。申请人需先提出申请,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审核通过后,向农村土地使用流转审核委员会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向申请人下达流转通知书。申请人完成土地使用转让手续,并将相关文件资料交回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此外,流入方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还需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审核通过后进

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使用转让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和联系电话等。这些信息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审核通过后,向农村土地使用流转审核委员会提出申请。

3. 农村土地使用流转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申请材料。

4.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下达流转通知书。

5. 申请人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土地使用转让手续,并将相关文件资料交回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

6.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转让合同进行备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土地使用转让情况。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二)审核、登记

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1、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2、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3、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4、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6、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7、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8、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所以集体土地的流转程序主要就是必须要经过当地村委会的审核,填写集体土地流转的申请书,因为集体土地如果是转让给了非集体成员的话是法律上不允许的。伴随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现象逐渐增加,集体土地转让合同的规范性也亟待加强,集体土地转让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凭证。

拓展延伸

根据《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土地流转程序需要经过哪些部门审核?根据该条规定,土地流转当事人应向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流转合同等文件。乡(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予批准,并颁发土地流转证。因此,农村土地流转程序需要经过乡(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九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在编制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供水计划时,必须考虑整个流域和区域植被保护的用水需求,防止因地下水和上游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和土地沙化。该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应当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农牧业和其他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条 已经沙化的土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流和水渠两侧,城镇、村庄、厂矿和水库周围,实行单位治理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地方下达治理责任书,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治理措施。

Copyright © 2019- doubailingjiu.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