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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几个人一个房间

来源:兜白养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是多人间,特殊情况可以是单人间。行政拘留肯定是多人间。刑事拘留,一般是多人间,特殊情况可以是单人间。对涉案的重要嫌疑人,关押在多人间可能会发生危险、发生泄密等等情况的,就采用单人间关押。一般案件的嫌疑人,不会有单人间”待遇“的。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条 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为七到八人为一间,拘留所或看守所羁押人的时候,要根据性别和案件案件性质以及是否有同案人的情况分别羁押。一是男女要分开,同案人要分开,同一个性质的案件人要分开,危险分子要分开,还有病老残要分开。在原则上不单羁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一间拘室应该居住多少被拘留人,但在实践中,基本按八个人左右居住一间。这样既能让被拘留人之间相互监督又便于民警管理。一般不会一人一间,除非对其他人有安全威胁,比如精神疾病失控这种。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并落实被拘留人管理规定和生活制度,规范被拘留人行为,合理安排被拘留人生活、学习、文体等活动,并由民警组织实施,现场监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一间拘室应该居住多少被拘留人,但在实践中,基本按八个人左右居住一间。这样既能让被拘留人之间相互监督又便于民警管理。一般不会一人一间,除非对其他人有安全威胁,比如精神疾病失控这种。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并落实被拘留人管理规定和生活制度,规范被拘留人行为,合理安排被拘留人生活、学习、文体等活动,并由民警组织实施,现场监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行政拘留关押在拘留所,监房一般是8人一间,书籍等物品经过看守人员检查后可以带入。在监房里为保障安全,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单独关押,集体关押并实行互相安全监督,避免被关押者自杀等问题的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几个人是没有做特别的规定,有些是几个人十几个人甚至是几十个人一起住,主要还是根据当地的拘留所设置和具体执行情况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是多人间,特殊情况可以是单人间。行政拘留肯定是多人间。刑事拘留,一般是多人间,特殊情况可以是单人间。对涉案的重要嫌疑人,关押在多人间可能会发生危险、发生泄密等等情况的,就采用单人间关押。一般案件的嫌疑人,不会有单人间”待遇“的。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条 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为七到八人为一间,拘留所或看守所羁押人的时候,要根据性别和案件案件性质以及是否有同案人的情况分别羁押。一是男女要分开,同案人要分开,同一个性质的案件人要分开,危险分子要分开,还有病老残要分开。在原则上不单羁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一间拘室应该居住多少被拘留人,但在实践中,基本按八个人左右居住一间。这样既能让被拘留人之间相互监督又便于民警管理。一般不会一人一间,除非对其他人有安全威胁,比如精神疾病失控这种。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并落实被拘留人管理规定和生活制度,规范被拘留人行为,合理安排被拘留人生活、学习、文体等活动,并由民警组织实施,现场监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看守所25天放人了属于延长期限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看守所最多呆多久,看实际情况而定:一、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二、逮捕、侦查: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守所拘留了两个月可能是判处了拘役以上的刑罚,比如说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等,也可能是被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期间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因为行政拘留最长的期限不超过20天,而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不超过37天,拘留两个月只能是被批捕以后的羁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一人一个房间,没有明确规定一间拘室应该居住多少被拘留人,但在实践中,基本按八个人左右居住一间。这样既能让被拘留人之间相互监督又便于民警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机关、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人民、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为七到八人为一间,拘留所或看守所羁押人的时候,要根据性别和案件案件性质以及是否有同案人的情况分别羁押。一是男女要分开,同案人要分开,同一个性质的案件人要分开,危险分子要分开,还有病老残要分开。在原则上不单羁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几个人是没有做特别的规定,有些是几个人十几个人甚至是几十个人一起住,主要还是根据当地的拘留所设置和具体执行情况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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